18小時業界實習
依據教育部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4條規定,高級中等學校「職業群科」師資職前教育課程,
應包括時數至少18小時之業界實習,105學年度起師資生進行科目認證時須具備至少18小時業
界實習經驗,學生需自行安排到業界參與實習。18小時之業界實習之定義,包含職業群科專
門課程中之參訪學習、體驗、實作、見實、實習等類別,並納入培育職業群科相關課程。
18小時業界實習的內容需與專門科目的課程能相服膺,使用業界實習時數採計認定表時,應
填入該科課程名稱、課程代號,及經由任課老師簽名。
佐證資料可為下列形式:成績單、實習報告、專業成長實習護照、工作證明、實習課學分證明
等足資證明佐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