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6 - 學刊_Ne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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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考試當日應攜帶文件

              一、 准考證。


              二、身分證明文件(包括國民身分證、護照或合法停留、居留或定居等符合試場規則第 10 條
                   第 1 項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三、應考人於考試當日無准考證者應攜帶本人身分證明文件至各考區試務中心辦理補發。

              四、准考證請妥為保存,考試結束後不再受理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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