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7 高风险检疫处理业务内容 目前经质检总局确定的高风险检疫处理业务包括: 1. 交通工具的熏蒸处理。 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检疫处理。 3. 粮食、饲料、原木等大宗散货的熏蒸处理。 4. 种苗花卉等繁殖材料检疫处理。 5. 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并需实施检疫处理的。 6. 检出动物疫病的进境动物产品的检疫处理。 7. 进境大中种用和屠宰用动物运输工具、装卸场所、隔离场 所的防疫消毒处理。 — 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