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43 - 外贸主业政策及法规文件汇编
P. 343

浙江省处置境外经贸类纠纷



                                          和突发事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境外经贸类纠纷和突发事

                 件,保障推进“一带一路”等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


                 法》和《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27 号)、《对外劳务


                 合作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20 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预防和处置我省境外经贸类纠纷和突

                 发事件。


                       境外经贸类纠纷是指我省对外投资合作企业、机构等,在参与


                 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境外展览等境外经贸商


                 务活动时,发生的需我驻外使(领)馆出面协调解决的问题。境外


                 经贸类突发事件是指我省对外投资合作企业、机构等,在参与境外

                 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境外展览等境外经贸商务活


                 动时,发生的重大人员伤亡、劳务人员群体性事件,以及因战争、暴


                 乱、疫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紧急事件。

                       第三条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预防和处置境外经贸类纠纷和突

                   —    2  —
   338   339   340   341   342   343   344   345   346   347   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