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44 - 外贸主业政策及法规文件汇编
P. 344
发事件(以下简称纠纷和突发事件)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权责明
确、分工协作,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加强防范、有效应对的工作机
制,定期开展境外企业、项目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妥善处
置纠纷和突发事件。相关工作内容纳入平安浙江考核。
第二章 工作制度
第四条 省“走出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
责牵头纠纷和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指导和督促建立完善
统一的防控预警、应急处置、信息发布等工作规范,以及必要的救
济、救助工作机制。
第五条 遵循属地管理原则,纠纷和突发事件由对外签约的
企业、机构等的住所地县级以上政府负责协调处理,劳务人员国内
住所地县级以上政府配合处理。劳务人员没有国内经营公司签约
的,由国内住所地县级以上政府负责协调处理。
第六条 遵循谁签约、谁负责的原则,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及劳
务人员境外安全风险防范等事宜,由该企业国内主体负责。
第七条 发生纠纷和突发事件,相关县级以上政府应积极协
调有关部门及时妥善处理,维护人员安全,保障境外企业、机构等
的合法权益,避免有损我国声誉或易引起外交争端的涉外事件发
生。
各级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对外投资合作业务,
尤其是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监督管理。企业要加强对境外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