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44 - 外贸主业政策及法规文件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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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事件(以下简称纠纷和突发事件)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权责明


                 确、分工协作,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加强防范、有效应对的工作机


                 制,定期开展境外企业、项目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妥善处

                 置纠纷和突发事件。相关工作内容纳入平安浙江考核。




                                                第二章  工作制度



                       第四条  省“走出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


                 责牵头纠纷和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指导和督促建立完善


                 统一的防控预警、应急处置、信息发布等工作规范,以及必要的救

                 济、救助工作机制。


                       第五条  遵循属地管理原则,纠纷和突发事件由对外签约的


                 企业、机构等的住所地县级以上政府负责协调处理,劳务人员国内


                 住所地县级以上政府配合处理。劳务人员没有国内经营公司签约

                 的,由国内住所地县级以上政府负责协调处理。


                       第六条  遵循谁签约、谁负责的原则,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及劳

                 务人员境外安全风险防范等事宜,由该企业国内主体负责。


                       第七条  发生纠纷和突发事件,相关县级以上政府应积极协


                 调有关部门及时妥善处理,维护人员安全,保障境外企业、机构等


                 的合法权益,避免有损我国声誉或易引起外交争端的涉外事件发

                 生。


                       各级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对外投资合作业务,

                 尤其是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监督管理。企业要加强对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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