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10 - 外贸主业政策及法规文件汇编
P. 410

三、发展状况                                                                                              电商门户 “互联网+”智库




      3.4     中国跨境进口电商相关政策


            专家解读

           对于此次商务部延长暂缓执行新政的时间,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认为,国家部委还没有摸索出一套专门针对跨境
      电商零售进口的监管政策。尽管一直以来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与行邮模式下的物品、一般贸易进口模式下的货物存在不同,

      但本质上来看差别并不大。

        “在‘四八新政’前,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监管,基本按照物品监管的方式,征收行邮税,且品类准入的尺度放得很宽;‘四

      八新政’后,基本按照货物监管的方式,征收由关税、增值税、消费税构成的跨境电商综合税,且通过正面清单将品类的准入卡
      得很紧。”曹磊表示,“新政执行暂缓到2017年底,说明国家部委将继续加大调研,力求寻找比物品监管模式要紧,比货物监管

      模式要松,同时要符合相关法律的要求。”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指出“四八新政”解决了跨境电商的“户口”问题,

      但也带来了如下一系列的问题。

           第一,试点城市监管尺度不完全统一,由于此前各地监管松紧程度有异,导致一些企业绕开监管严的地区,在监管相对宽松
      的地区开展业务。

           第二,白名单制度直接限制了跨境商品的增长,这不仅将极大降低跨境电商对于国外品牌和商品引入中国的效率,也会将更

      多的消费者重新推回到境外采购的道路上去。
           第四,跨境电商进口多数产品为市场采购,难以满足一般贸易进境的要求且一般贸易备案周期比较长,导致跨境进口电商产

      品的多样化降低,商品竞争逐步加剧。

           第三,征税方式改变导致商品价格波动,成本走高的结果最终必然转嫁至消费者。


                                                                                《2016-2017年度中国跨境进口电商发展报告》
                                                                                          《2016年中国跨境进口电商发展报告》
   405   406   407   408   409   410   411   412   413   414   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