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7 - 外贸主业政策及法规文件汇编
P. 67

构和专业服务人才,联合内地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加强两岸服务


                   业合作,积极承接台湾服务业转移,重点加强与制造业相配套的

                   服务业合作,不断提高两岸经贸互利合作水平。

                         加强与发达国家服务贸易合作。进一步加强与欧美发达国家


                   在旅游、运输、建筑等传统服务贸易领域合作,着力引进先进技

                   术,开展研发设计合作,发展节能环保、环境服务等先进生产性

                   服务贸易。有针对性开展城市规划开发建设、城市运营管理、节


                   能环保、城市治污治堵、智慧城市、海绵城市建设等领域合作。

                   持续提升承接欧美发达国家服务外包业务能力,提高承接知识密

                   集型的高附加值服务外包和提供系统解决方案的能力。积极推动


                   大数据、中医药、健康养老等新兴服务贸易合作。

                         深化与周边国家服务贸易合作。实施好中韩自由贸易协定相


                   关条款,进一步提升中韩服务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水平。加强与

                   韩国在文化贸易、服装设计等领域合作,扩大服务业双向投资。

                   积极推进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谈判,加强与日本在工业设计、技


                   术服务、节能环保、运输、旅游、文化等领域的合作。

                         3. 培育新兴市场。


                         加强与具有独特产业优势国家的服务贸易往来。从优势互

                   补、互利合作出发,进一步加强与丹麦、爱尔兰、以色列和瑞士

                   等国的经贸合作关系,在知识产权、工业设计、机器人技术、环


                   保技术、农业技术等领域促进双方合作,促进我国产业升级。

                         积极发展与拉美服务贸易。依托中国-拉美和加勒比共同体

                   论坛,强化中拉服务领域贸易投资合作,不断丰富中拉经贸合作


                   内涵。充分发挥中国在计算机与信息、其他商业服务方面的比较

                   优势,扩大对拉美出口。通过拉美产能合作带动中拉技术贸易、




                                                           1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