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4 - 读写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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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有方       KAOCHANG YUANWEN                                                                                                                                                     KAOCHANG YUANWEN  写有方


              批阅点评                       考场原文
             标题化用诗句,点明“法
                                                                                                                       法律也应当有人情的温度,即“法理诚可贵,生命价更高”。                           4
             理”和“生命”的关系,
             直接表明观点,不偏不倚,                                                                                                   法理诚可贵,生命价更高。法理只有带上人情的温度,方能
                                          法理诚可贵  生命价更高
             肯定法理,强调生命。
                                                                                                                       闪耀人性的光辉。还记得那一架飞向马来西亚的航班吗 ? 乘客在
                                            文 / 南城一中高三(9)班 李 微
              批阅点评                                                                                                     航行途中突发疾病,乘务人员在征得所有乘客同意、与机场进行
             开宗明义。概述材料后马                                                                                                                                                                             批阅点评
             上点题。如能用上修辞或                       产妇剖腹产手术后出血不止,医院寻找义务献血者无果后,                                              协商后,原路返回,终于使那位乘客得到及时的救治。若是从法                                       以上两段,举例论证了在
             整散结合,整饬中有变化,                 医生本着救死扶伤的原则义务献血,并使产妇转危为安,医院却                                                 律角度看,在该乘客治疗过后,公安部门便要以妨碍公共交通罪                                       社会背景下,如不处理
             气势畅通,情溢言表,这           1                                                                                                                                                 5 6  好“法理”和“生命”两
             样就更好,符合“凤头”                  因此接到罚单,对于这起事件,我独认为:法理诚可贵,生命价                                                 将该乘客逮捕拘留?类此推之,云南省卫生厅法监处的这一纸罚
             特点!                                                                                                                                                                          者关系带来的严重后果,
                                          更高。1                                                                         单未免有些不近人情。          5                                              论据典型,很好地突出了
                                                                                                                                                                                          观点。但举例论证和道理
              批阅点评                             诚然,医生献血违反了采供血的相关法律,卫生厅法监处对                                                   相似的事件,不顾人情的温度,一味地对法理进行膜拜,却
                                                                                                                                                                                          论证之间的语言过渡不够
             紧承上文观点,“诚然”                  医院下发处罚单无可厚非。但是,试想一下,若是医生并没有本                                                 造成了意料之外的后果。还记得这些年来屡见不鲜的“摔倒老人                                       流畅,语言逻辑亦稍显混
             一词用得好,先肯定违规
             采供血处罚“无可厚非”,                 着救死扶伤的原则为产妇献血,将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产妇有                                                 无人扶起”事件吗?这很难说不是最初那件“救人反被讹”事件                                       乱,没将“法理”的作用
             然后从“生命”角度阐述           2                                                                                                                                                      作论说,一味偏袒于“生
             不这样做的坏处、有什么                  很大可能因失血过多死亡,一个完整幸福的家庭将毁于一旦,新                                                 的影响吧?同样,医院若是认罚,对献血医生进行批评,岂非所                                       命”,这和标题也不是特
             影响。语言干净利落,情                  生儿将失去自己的母亲!2                                                                 有医生在工作时都要将良心抹去,眼睁睁地看着病人挣扎着走向                                       别吻合。
             感充沛。
                                               在我看来,作为一位医生,他应该清楚采供血的相关法律,                                              死亡吗?    6
                                                                                                                                                                                                     批阅点评
              批阅点评                        却仍旧出于善心献出了自己的鲜血,这何等高尚!在“因收红包                                                      违法采供血固然不可取,但血液来源于医生,有迹可循,血
             这段连用几个反问,论证                                                                                                                                                               7  还是有点偏离主题,观点
             有力,可陈述中观点有些           3      而看病难”等事件饱受责难的今天,医生献血救病人难道不该是                                                 液质量可以保证,而家属为了保证产妇安全,必然也是愿意接受                                       有点偏激,不是重在论证
             偏激,忽视了客观问题,                  人性的闪光点吗?怎么反而还要受处罚? 3                                                         医生献出的血液的,卫生厅法监处的罚单不必要也不可取,实在                                       如何处理两者关系。
             有说法绝对之嫌。
                                               归根结底,两者的出发点不同,这才导致了如今的结果。卫                                              有些不近人情。       7
                                                                                                                                                                                       8             批阅点评
              批阅点评                        生厅法监处从法理出发,对医院下发罚单;医生从人情生命出发,                                                     法理诚可贵,生命价更高。我为献血救病人的医生点赞。                        8
                                   4
             这段论证客观,从不同角                                                                                                                                                                  结尾简明扼要,并呼应了
                                          义务献血。但在我看来,法律的存在是为了保障人民的幸福生活,
             度看问题。但段尾的观点                                                                                                                                                                  标题,使文章结构完满。
             句来得突兀,没有过渡,
             更没有类似例证,欠妥!



                                                                                                                                                 点评


                                                                                                                                                   本文牢牢抓住了两个关键词,以“法理”和“生命”二者的关系为核心展
                                                                                                                                                开论述,突出了 “生命”的重要性。结构严谨,层层深入,思路清晰;论证方
                                                                                                                                                式多样,论据典型,足见作者平日之积累;语言虽有瑕疵,有些段落观点还稍
                                                                                                                                                显偏激、突兀,但还是能看出作者扎实的文字功底。总体瑕不掩瑜!




             54  读写有方                      善恶随人作,祸福自己招。——《增广贤文》                                                                                  知不足者好学,耻下问者自满。——林逋《省心录》                          报刊精萃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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