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 (
银 四
行 )
分 违
发现假币须报告事项:
支 反
机 本
构 办
报 法
• 一次性发现假币5张(枚)(含5张、枚) 告 第
以上和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公安机关 而 十
发文另有规定的两者较小者 不 六
• 属于利用新的造假手段制造假币,获得制 报 条
造、贩卖、运输、持有或者使用假币线索 告 规
• 被收缴人不配合金融机构收缴行为 的 违 定 ,
•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情形。 规 应
• 金融机构凡有上述事项未向人民银行分支 行 当
机构报告的,均属于本项规定的违规行为, 为 向
应承担本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