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2 - 疫情防护指南_Ne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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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开展卫生设施检查。全市各学校在开学前应做好食 堂、


                 饮用水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 明上


                 岗,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晨检工作;食堂进货 严格

                 落实索证索票,不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野生动物。 要加


                 强对自备水源的防护,做好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工作, 自备


                 水源、二次供水设施必须监测合格后才能饮用。(责任单位: 教


                 育局、各学校)

                        六、停课、放假的实施程序


                 当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后,如需要釆取停课、放


                 假等疫情防控措施,应按下列程序组织实施:


                        (一)疫情上报卫健部门和教育局,学校配合组织调查核

                 实疫情情况。


                        (二)卫健部门组织专家组,对疫情风险进行评估。


                        (三)卫健部门根据风险评结果,会商教育局,共同向市


                 政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停

                 课、放假的建议。


                        (四)市政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


                 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宣布执行。卫健部门和教育局在开展相关


                 工作时,应及时上报上级卫生健康部门和教育部门,并争取相

                 关工作指导和技术支持。


                        (五)停课期间,如有新病例发生,可适当延长停课时间。


                 (六)当停课、放假时间达到一定时间,由卫健部门组织 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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