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1 - 疫情防护指南_Ne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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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类人员分期、分批返园报到

                      ①在疫情重点地的教职工。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市教育局要


               求,目前仍在湖北、浙江、山东、四川、河南、广东、安徽、江

               西、江苏、重庆、湖南 11 省(市、区)的教职工,不得提前返回


               吴忠市,返园需上报领导小组审批,自返回吴忠市之日起,集中

               隔离观察 14 天,并提交《集中隔离解除书》后方可返园上岗。


                      ②在非疫情重点地的教职工。在宁夏区外(但不在 11 个重点

               地区)的教职工,向领导小组提前 3 天报告返回行程,经同意后


               返回,自返回吴忠市之日起,配合所在社区(村委会)居家隔离

               观察 14 天,待社区出具《居家隔离解除书》,提交后方可返园上


               岗。

                      ③仍处于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的教职工。必须在解除隔离观


               察后,出具社区(村委会)或指定医院开具的解除隔离或医学观

               察证明等材料,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按照开园工作统一安排返园


               上岗。

                      ④已经确诊或疑似病例的教职工。应向幼儿园提交请假申请


               和医院开具的证明,经审批同意后报送党政办和保健部备案。病

               愈后,必须向幼儿园提供医院开具的可以返园工作的医学证明,


               经党政办、保健部核实后,方能按照开园工作统一安排返园上岗。

                      ⑤可以按时返园上岗的教职工。凡不属于以上各条提及的教


               职工,虽属于 1、2、3、4 条提及的但已超过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

               观察 14 天、接触医学观察或健康出院的教职工,可按幼儿园规定


               的返园时间,在各二级单位(归口管理部门)的组织下,准时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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