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3 - 疫情防护指南_Ne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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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建立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



                                        商业物流秩序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党委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 关于加快


                 建立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会运行秩序的通知》 ( 宁党疫组


                      2020 4号)精神,结合全区商业物流运行实际,制定本实
                 发 〔         〕
                 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地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有序加快恢复商业经营,按照


                 产业大小,分类分项放开商业经营,全面恢复大型商业综合体、

                 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分类有序恢复物流业、零售业、餐饮业、


                 住宿业、酒店业,有序加快恢复服务业,建立同疫情防控相适应


                 的商业活动秩序。


                       二、开放范围


                       ( 一)全面开放恢复营业的范围。

                      1. 零售业:大型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百货商场 ( 内部


                 的影院、电子游戏厅、酒吧、                            KTV 暂缓恢复营业)、特色商业


                 街区、商城 ( 空间密闭、人员密集、通风条件不良的暂缓恢复经

                 营)、农 ( 集)贸市场 ( 场内活禽宰杀除外),服装鞋帽、日化用


                 品、小家电、电动车等零售店,汽车零售、二手车交易、报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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