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0 - 疫情防护指南_Ne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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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建立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



                                        交通运输秩序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党委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 关于加快


                 建立同疫情防控相适应的经济社会运行秩序的通知》 ( 宁党疫组


                      2020 4 号)精神,结合全区交通运输实际,制定本实施
                 发 〔         〕
                 方案。


                       一、严格疫情防控检疫站点设置


                       ( 一)加强检疫站点组织领导。为保障检疫站点各项工作有

                 序、高效开展,区内检疫站点防控工作由自治区公安厅统一指挥


                 调度,负责组织各地做好日常管控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应对新


                 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指挥部部署要求以及疫情防控工作需


                 要,适时对检疫站点相关工作进行调整部署。各检疫站点由属地


                 公安机关落实管理责任,按照自治区公安厅的部署,抓好本地检

                 疫站点各项工作。市、县 ( 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在保证现


                 有工作模式的前提下,配足、配强工作力量,持续做好服务保


                 障,确保检疫站点各项工作高效运转。


                       ( 二)规范检疫站点设置。按照区内开放、省界管控的原则,

                 除自治区批准在机场、车站、国省干线省界入宁通道、高速公路


                 收费站出口设置的检疫站点外,各市、县 ( 区)不得在市界、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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