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收購是上市公司經常出現的行為,有時是買入具
有前景的公司,也有買入大股東的資產。如果是大股東
把自己的資產賣給上市公司,通常被稱為「資產注入」。
對於上市公司的收購及出售交易,在交易所上市規則
第十四章,有非常嚴謹的法規要求,要通過資產比率、
代價比率、盈利比率、收益比率和股本比率的五項計算,
定義出交易種類是屬於「須予披露的交易」、「主要交易」
或是「非常重大交易」,然後再檢查是否要刊登公告、向
股東發通函、得到股東批准和準備會計師報告。
如果賣出資產的一方,被定義為「關連人士」,例如
是上市公司董事、最高行政人員、主要股東等,就要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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