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5 - 林一鳴親子理財50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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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sson 48
但若從 11 歲才開始供款,總供款額則需要:
4,182 元 x 12 x 10 = 501,840 元
可能各位父母會十分奇怪,為何 10 年加起來的供款額,
比 500,000 元的保障額還要高呢?是不是保險公司騙人?其
實在人壽保險的供款中,部份的金額會用作保費,所以每月
供款的 4,182 元中,並不是全部都用來儲蓄的,只有當時間
愈長,已供的款項開始會「錢生錢」的時候,保單的現金價
值才會比總供款額為多。
(2) 期滿發放金額
期滿時發放金額的方法主要分為兩種,一種是於孩子到
達 21 歲時一次過發放,另外一種則分數個階段發放,例如給
孩子每年繳交大學的費用。而且大部分的儲蓄計劃中,除預
期的保障金額外,當孩子到達金額發放的年齡,都會加設一
筆額外的「期滿獎金」,相等於保障額 5% 到 25% 不等,於
到期時額外派發。
例:保障額 =500,000 元
※ 額外期滿獎金 =50,000 元
※ 一筆過發放:孩子於 21 歲時可得 500,000 元 +50,000 元
=550,000 元
※ 分期發放:18 歲時得 125,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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