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1 - 林一鳴親子理財50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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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語 父母應否幫年輕人置業?
付出一成首期買樓之後,其餘九成都可以做按揭,頭三年利
息 P-3%,目前只係 2 厘多的水平,供款好像輕鬆容易;但過
了三年之後,發展商低息按揭的時限到期之後,利率就會從
原來 P-3% 變成 P,每月供款金額將會大增,但子女的工資卻
不會有同樣的增幅。三年後子女供不起樓,結果又係要找父
母幫忙。
(3)子女是否有住屋需求?
假設父母並不存在財務問題,已經累積一定足夠的財富,
甚至銀行內的現金,可以一炮過幫子女 Full Pay 買樓,按揭
都唔使做的話……那麼下一個要看的問題,就是子女是否有
住屋的需求。
我個人的意見是︰如果讓子女過早擁有物業,畢業後不
久就完成人生一個重要目標,不用努力就輕易成為業主,這
反而會害了他們。在世界上絕大部份的地方,二十多歲的年
輕人都是沒有能力買樓的,所以如果子女在大學畢業後數年
也買不起樓,這只是與國際水平看齊,並不是甚麽特別的事
情,父母也不用太過擔心。年輕人在三十歲以前的光陰,有
很多比買樓更重要的事情要做,不應該將買樓放在太前的位
置,就算想自己搬出來居住,也可以先租屋一段日子,到有
足夠能力的時候,才開始買樓的計劃。
當子女到了適合的年齡,例如已經結婚成家,甚至有了
孩子,確定住屋需求後,父母就可以考慮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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