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6 - 殼股風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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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換股債券有一定的審批程序,如果金額不是太高,
                   發行及兌換股份規模不超出「一般性授權」限額,發行
                   過程就比較容易;當超出限額或是關連交易,交易就需
                   要得到獨立股東的批准,但由於玩得向下炒遊戲的上市
                   公司,很多「獨立股東」根本就不是「獨立」身份,故
                   此要通過獨立股東之審批,是沒有甚麼難度的事情。
                       在發行可換股債券之後,白蘭向下炒的策略,已經完
                   全成功。她本來有龍博集團 5,000 萬股股票,又通過人
                   頭戶增持 2 億股,再加上將來行使 CB 後得到的 5 億
                   股,全部加起來就有 7.5 億股,以總股數 10 億股計算
                   (5 億股原有舊股+ 5 億股 CB 發行的新股),白蘭持
                   有的股權就是 75% ;而她所花的總成本,卻是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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