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9 - 豐原國中 五力全開 學生手冊
P. 69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無照駕駛: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並當 場禁止其駕駛。
逃學、逃家: 少年事件處理法:雖無法以刑法處罰;不過因為經常逃學逃家者,其接觸犯罪之 環境及犯罪之可能性較大。少年事件處理法特針對少年之個案情形,分別處以訓 誡、保護管束等保護處分;且尚得令其於假日向少年保護官報到,接受假日之生 活輔導或勞動服務;此外,逃學之少年亦須因該項不當行為而面臨校規之處分。
霸凌行為:
定義
類型
具體型態
校 園 霸 凌
1. 兩造勢力(地位)不對等。 2. 攻擊行為長期反覆不斷。 3. 具有故意傷害的意圖。
4. 呈現生理或心理侵犯的結果
肢體霸凌
毆打身體、搶奪財物、......
關係霸凌
排擠孤立、操弄人際、......
語言霸凌
出言恐嚇、嘲笑污辱、......
網路霸凌
散佈謠言或不雅照片、......
反擊霸凌
受凌反擊、「魚吃蝦米」...
性霸凌
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
Students' Handbook At Feng Yuan Junior High School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