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6 - 员工手册改(一页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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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降职降薪处分

         (1)公司内传播负能量,恶意曲解公司意图或中伤公司者;
         (2)连续三个月内有记过处分者;
         (3)连续三个月考核不达标者;
         (4)拒不签订《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书》者。


         12.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辞退或开除,并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2)在公司内聚众赌博;
         (3)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超过3000元者;
         (4)聚众闹事妨害正常工作秩序者;
         (5)打探其他员工薪资或泄露个人薪资者;
         (6)对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7)滥用职权,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经济损失超过3000元者;
         (8)盗窃同仁或公司财物者;
         (9)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0)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11)公司内传播负能量,蛊惑人心,严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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