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7 - 廉政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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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四


                                       生活趣味不健康,党规党纪不留情

                  案情回顾

                       刘某,男,1986 年 5 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辽宁葫芦岛人,本科学历,

                  原某公司主任工程师,负责所在工程 2 个工段的施工生产及技术管理工作。刘某工


                  作十分努力,吃苦耐劳、善于学习。在项目领导和同事们眼中,刘某是一个专业技

                  术能力和办事能力都很强的人。但原本优秀的他,却因为生活趣味不健康和接受分

                  包单位宴请受到了纪律处分。

                       2018 年 1 月至 4 月,刘某调至某项目部担任主任工程师,主管 2 个工段的施

                  工生产,分包队伍曾提出要宴请监理,邀请他作陪。他以为这是正常的工作需要,

                  没有经过深思熟虑就答应参加。餐后,分包队伍又邀请他陪同监理一起去唱歌、按

                  摩,他也没有拒绝。他没有想到,原本以为正常的工作宴请,已经构成了违反廉洁

                  纪律的事实;2018 年 6 月某日,项目部举行篮球赛,并组织职工节日会餐。由于

                  出汗和白天工作疲惫,会餐后晚上 10 点多,刘某未请假外出,打车到当地一家保


                  健店,想冲凉、拔罐,缓解酸痛。进店时间未超过 3 分钟,当地派出所恰好接到举

                  报说保健店有卖淫嫖娼活动,前去查处,刘某因在现场而被警察带走。经连夜审查

                  后,派出所未发现刘某有嫖娼行为。




                  处置依据及处理结果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6 年)第八十六条规定:“接受可能

                  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


                  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第一

                  百二十六条规定:“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

                  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2018 年 10 月,

                  经该公司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刘某党内警告处分。




                  案件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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