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 - PowerPoint 簡報
P. 29
學友注意事項
1.已達開班人數不另行通知,請依收據上註明時間前來上課,教室於開課日公佈,人數不足未開班將
另行電話連絡通知,如有更換電話請主動告知。
2.未達開班人數之班級或其他因素,本中心保留不開班或併班上課之權利。
3.如因人數不足未達開班者,可辦理轉班或退費,需憑繳費證明單辦理全額退費,新生報名費100元
恕無法退還,「終身學習卡」會員資格終身有效。
4.如因程度不合,自開課日一週內,可憑繳費證明辦理轉班(遺失恕不補發),材料費依老師與學友協商
辦理退費或是給予材料;轉班一次為限,費用多退少補,不想轉班者,則依教育部短期補習班設立及
管理準則第24條規定辦理,按照比例退費給您。
5.課程名稱有標示(2)或(下),表示有分程度或已開過本中心一期課程(階段)。
6.逢天災(颱風、豪大雨、地震等)是否停課,依照人事行政局或是新北市政府規定,宣佈「停課」則停止
上課、課程由老師上課期間自行補足或調整時間補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