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8 - 税务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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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
办法由国务院科技、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
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九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九条所称民族自治地方,
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实行民族
区域自治的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对民族自治地方内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的企业,不得减征或
者免征企业所得税。
第九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
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
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
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
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第九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所称企业安
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
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
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所称企业安置国家鼓励安
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
规定。
第九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一条所称抵扣应纳税所得
额,是指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
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
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
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第九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所称可以采取缩短折
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的固定资产,包括:
(一)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第
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
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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