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8 - 税务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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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
               办法由国务院科技、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
               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九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九条所称民族自治地方,

               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实行民族
               区域自治的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对民族自治地方内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的企业,不得减征或

               者免征企业所得税。
                    第九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
               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
               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

               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
               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第九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所称企业安
               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

               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
               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所称企业安置国家鼓励安

               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
               规定。
                    第九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一条所称抵扣应纳税所得

               额,是指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
               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
               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
               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第九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所称可以采取缩短折
               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的固定资产,包括:
                    (一)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第
               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
               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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