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2 - 107年度臺北市政府民政局_牽手篇
P. 102
102
3. 夫妻共同收養子女,在收養登記時,應以書面約定養子女從養父姓、
養母姓或維持原來的姓。
收養人的保障
有意要收養孩子的夫妻,可以透過專業收出養媒合服務機構提供收養服
務,讓收養人不但可以得到完善的諮詢服務,同時,透過合法程序的收
養,可避免買賣兒童的困擾。收出養媒合服務機構所提供的小孩,健康
資料也有助於收養人了解孩子的健康狀況,便於日後照顧。另外,收養
人的資料在未得收養人同意前,絕對是保密的。
什麼是出養
意即當某些生父母生活發生困難時,使得孩子無法和父母共同生活時,
透過專業收出養媒合服務機構的安排,替孩子找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
讓孩子的生活更有保障的一種方式。出養孩子是一項很不得已的決定,
一旦決定出養後,便是捨棄對孩子的監護權及探視權,因此出養人需慎
重考慮,是否真的要決定出養孩子。
怎麼出養
生父母委託專業收出養媒合服務機構代為尋找收養人,目前合法立案單
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