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4 - a.牽手篇_Ne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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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前項所稱一定居住空間,身心障礙者單身為 22 平方公尺;
每增加 1 名同住扶養者,增加 14 平方公尺。但以增加 2 名
為限。
( 三 ) 第一項之每平方公尺租金額,以租金總額除以租賃房屋面積
計算。
( 四 ) 依「臺北市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補貼受理申請及審核程序等
相關事宜」之規定所申領之補助及依其他法令所領取政府核
發之救助金額,每人每月合計最高至 20,008 元為限。
應備文件:
( 一 ) 申請表 1 份 ( 請逕向區公所社會課、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
障礙者福利科索取或自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網站 www.dosw.
gov.taipei 下載 )。
( 二 ) 本市核(換)發或註記之身心障礙證明 ( 或手冊 ) 正、反面
影本 1 份。
( 三 ) 載明租賃房屋面積、地址之租賃契約書影本 1 份。
( 四 ) 身心障礙者之郵局或台北富邦銀行存摺封面影本 1 份。
辦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者福利科,電話:臺北市市話手機直
撥 1999(外縣市 02-27208889)轉 6963、6964、1615。
要與家人同住嗎
過去三代同堂的家庭似乎已經被兩人組成的核心家庭所取代。就像買房
子和租房子一樣,要不要和家人同住一樣也有優點和缺點,小倆口好好
討論和考慮,只要能達成共識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