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 -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一本通(2020年版)_Ne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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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青苗补偿费收入征免个

                 人所得税的批复》(1995 年 3 月 1 日国税函发〔1995〕79 号)

                      4.4 农业特产所得


                       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停止征收农业特产税,改为征收农业税后,

                 对个体户或个人取得的农业特产所得,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个

                 人取得农业特产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2003 年 7 月 11 日

                 财税〔2003〕157 号)

                      4.5“四业”所得


                      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期间,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征或免征农业税后,
                 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

                 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四业”

                 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和捕捞业

                 (以下简称“四业”),其投资者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

                 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

                 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2004 年 1 月 17 日财税〔2004〕30 号)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投资者取得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

                 的批复》(2010 年 11 月 2 日财税〔2010〕96 号)

                      4.6 拆迁补偿

                      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

                 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

                 策的通知》(2005 年 3 月 22 日财税〔2005〕45 号)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
                 的通知》(2013 年 12 月 2 日财税〔2013〕101 号)

                      4.7 易地扶贫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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