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 - 营改增第2期_Neat
P. 32
调整文件——陕建发〔2018〕84号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陕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
据的通知。
陕建发〔2018〕84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建委),西安市市政公用局,西安市地铁办,
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
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
通知》(建办标[2018]20号)精神,依据文件相关规定,经测算,现将我省建设工程
计价依据调整办法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计价程序
1.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西安市城市轨道
交通工程
营改增第一期第2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