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8 - 受洗班——關得年牧師
P. 28

第六天:
             C. 如何賠罪與賠償

                 1.    定意去請求_______                                                             ►   求饒恕
                    a.   表達感受或歉意,是我們要向神或向人交代的單方面義務。至於
                       能否達成和好,則要雙方面都有意願來作恢復交流。此外,被我
                       們冒犯的人是否肯饒恕我們、與我們和好,却不應影響我們是否
                       主動向對方賠罪的當然性。
                    b.   寫出被我們得罪者的名單;開始逐一求饒恕。先禱告求主赦
                       免:「主啊,我得罪了祢。因為我得罪了(某人)_________。如今
                       我向祢認罪,感謝祢應許以主耶穌的寶血洗淨我的不義,奉主耶
                       穌的名,阿們。」如此能幫助我們脫離罪疚感, 更坦然求赦免。

                 2.    尋求聖靈所賜的_______ 來執行                                        ►   求智慧
                    a.   得罪別人的範圍到哪裡,向人認罪的範圍也該有多大。
                    b.   徹底地認罪;但不必再交代犯罪的細節。
                    c.   不要有利益上或情面上的隱藏。不管我們賠償的力量是否足夠,
                       仍要提出願作賠償的示意(誠意)。
                    d.   要鑒察自己持什麼的態度,以導致我們產生過去不當的言行。如

                       此才能促成我們真心的悔改,有助我們日後不再重蹈覆轍。

                 3.    一知過錯,______賠罪和賠償                                           ►   馬上作
                    a.   我們愈拖延認錯,愈不想面對行動,良心便愈容易變得剛硬。
                    b.   神要我們在知罪之後, 馬上做出悔改的行動:今天就要面對和
                       尋求解決,不要等到將來才處理,免得讓我們常留在被我們虧欠
                       者的控告之中。

                 4.   處理沒有絕對是非標準的事宜(灰色地帶)之原則
                    a.   參看林前 8:1-13 的原則:吃祭物一事正是基督徒在灰色地帶作
                       決定考量、周旋於良心掙扎中作拿捏的案例。
                    b.   以用愛心造就別人為出發點,不要以理性的對錯來做爭論。
                    c.   我們要以別人的良心為基本考量點;寧願犧牲自己的自由、不
                       叫別人因我們而被絆倒。任何傷害弟兄良心之事、使我們成為別
                       人絆腳石的事,就是得罪基督。我們絕對不可以有這樣的行為!
                    d.   上述是針對個人間相處的原則;若涉及團體性的方向抉擇或權
                       益問題,則要從更大格局視合情、理、法、義等角度作考量。
                    e.   我們行事的準則該設限在:「我如此作不會叫人因我被絆倒;
                       甚至可以帶給眾人喜樂(為叫人得福、而非只一昧討好人);尤有
                       甚者,叫他們得救。」這一考量界線上。













                         ©  Vineyard of Harvest Church 基督福樂之家 2010
        28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