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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工业的形成和发展( 1982) 483
在政治上毫无民主权利,工人运动屡遭血腥镇压。 因此,也就决定了中国工人阶级的彻底革命性。
三、我国社会主义工业的建立和发展
(
一)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的工业
(1 )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创建的工业。 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江西革命根据地为
了保证革命战争的供给,改善根据地和解放区人民的生活,巩固革命政权,党就注意发展各种手工
业,建立了一部分公营工业。 革命根据地的经济是由国营经济、合作经济和私人经济三个部分组
成。 党的政策是:“尽可能地发展国营经济和大规模地发展合作社经济”① ,“对于私人经济,只要不
出于政府法律范围之外,不但不加阻止,而且加以提倡和奖励”② ,“争取国营经济对私人经济的领
导,造成将来发展到社会主义的前提”③ 。 在这种经济政策指导下,从1932年至1933年,恢复和创
立了许多手工业和小型轻重工业,如烟、纸、钨砂、樟脑、农具、肥料和石灰等。 在闽浙赣边区,有些
当地从来就缺乏的工业,如造币、织布、制糖等也发展起来了。
(2 ) 抗日战争时期的工业。 1939年,面对着日本帝国主义的进攻和国民党反动派对解放区的
经济封锁,毛泽东同志提出要“自己动手”“自力更生”,动员广大军民开展大生产从事经济自给的群
众运动,从而大大促进了解放区公营和民营工业的发展。 当时,陕甘宁边区政府积极建立公营工矿
企业,并鼓励建立工业生产合作社。 1940年在“半自给”的政策指导下,积极发展了轻工业。 银行
还主动对工厂贷款,扩大工厂资金。 许多机关、学校、部队也都积极筹办工厂。 1941年,党中央进
一步提出“由半自给过渡到全自给”的政策,促使工业蓬勃地发展。 1942年在巩固已有公营工厂的
同时,毛泽东同志又提出了“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财政经济工作总方针。 根据当时的战争环境和
解放区分散的特点,对公营工业规定了“集中领导,分散经营”“公私兼顾”“军民兼顾”的原则;强调
加强计划管理和经济核算,实行生产与节约并重的原则。 到1942年底,由于贯彻执行了党的一系
列方针原则,生产自给的基础巩固地建立了,陕甘宁边区的公营工业已有纺织、被服、造币、印刷、化
学、工具、煤炭等七类工业,共有工厂62个,职工3991人。 陕甘宁边区除大力发展公营工厂外,还
积极鼓励合作社工业和私营工业的发展。
(3 ) 解放战争时期的工业。 1946年,蒋介石反动集团发动内战,中国人民在党和毛泽东同志的
领导下,进行了伟大的人民解放战争。 随着解放战争的节节胜利,许多工业城市相继得到解放。 在
新解放区,由于执行了毛泽东同志提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三大经济纲领(没收封建地主阶级的土
地,没收官僚资本,保护民族工商业)和“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国民经济指导
方针,使工业生产获得迅速的恢复和发展。 如东北煤炭的产量,1947年为300万—400万吨,到
1949年增加到1000万—1100万吨;哈尔滨全市工业企业,1947年仅有2785户,到1948年增加
到12630户。
(
二)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和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的工业
我国社会主义工业主要是在1949年全国解放后,通过没收官僚资本和对民族资本主义工业的
改造以及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中大规模地发展起来的。
① 毛泽东: 《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66年版,第120页。
② 同上书,第119页。
③ 同上书,第11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