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 - 《圖解灣區綱要》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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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3a. 環境 - 區域創新體制機制改革

           To deepen reform of innovation systems & mechanisms in the region



           第三節 優化區域創新環境
           深化區域創新體制機制改革。研究實施促進粵港澳大灣區出入境、工作、
           居住、物流等更加便利化的政策措施,鼓勵科技和學術人才交往交流。
           允許香港、澳門符合條件的高校、科研機構申請內地科技項目,並按規
           定在內地及港澳使用相關資金。支持粵港澳設立聯合創新專項資金,就
           重大科研項目開展合作,允許相關資金在大灣區跨境使用。研究制定專
           門辦法,對科研合作項目需要的醫療數據和血液等生物樣品跨境在大灣
           區內限定的高校、科研機構和實驗室使用進行優化管理,促進臨床醫學
           研究發展。香港、澳門在廣東設立的研發機構按照與內地研發機構同等
           待遇原則,享受國家和廣東省各項支持創新的政策,鼓勵和支持其參與
           廣東科技計劃。開展知識產權證券化試點。




                          • 過境/工作/居住/物流 –
                                      便利化措施
                             鼓勵科技和學術人才交流
                                                                       註釋
                           • 港澳以國民待遇內地設點
                             在粵設研發機構獲內地同等待遇                             IP
                             享受各項創新政策、參與科技計畫                      智慧財產權
                                                                   Intellectual property
                                                                  一般指版權、專
                          $港澳機構 研究經費                             利、商標等領域
                             科技項目在三地使用資金                          等無形的財產,
                                                                  屬於知識產權領
                           $聯合創新專項資金                              域的權利。
                             允許在灣區跨境使用作科研
                                                                To initiate pilot projects
                                                                for the securitisation of IP
                           $開展智慧財產權 證券化


                          • 臨床醫學專案研究
                             生物樣品(醫療資料、血液)等
                             跨境科研專案,促臨床醫學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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