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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課程之旅


                     根據國際能源署可再生能源工作小組的定義,可再生能源是指「從持續不

               斷地補充的自然過程中得到的能量來源」。而可再生能源可以分為太陽能、生

               物  能  、水   能  、地   熱  能  、風能等(見表三和表四)。可再生能源能夠改善環境,

               增加不同的發電方法,確保電力供應穩定。而化石燃料總會有用盡的一日,相

               信可再生能源能夠取代化石燃料,為未來人類提供能源之餘,又能減少對環境

               所造成的影響。




























                                               表三  可再生能源的比例 (城大展廳)

















                         表四  2015 年     至   2030 年間減少煤在發電燃料組合中的比例 (城大展廳)




                     而太陽能是指來自太陽輻射出的光線和熱能被不斷發展的一系列技術所利

               用的一種能量,在有陽光的情況下,太陽能板透過不斷地吸收太陽的能量,提

               供源源不斷的能源,不會像化石燃料般破壞環境。







               報告六. 中華基督教會全完中學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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