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 - 1140202-0206喜氣洋洋-北越五日遊LIST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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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1.攜帶物品:  請各位貴賓自備牙膏.牙刷;並依個人習慣準備:隨身酒精、


        口罩、刮鬍刀、拖鞋、小旅行袋、行李鎖、面紙、水壺、拖鞋、雨傘、太

        陽眼鏡。


        貼心提醒:各國飯店為響應  政府環保政策,客房內無主動提供一次性備品


        (包含牙刷、梳子、浴帽、刮鬍刀、紙拖鞋)


        2.金        錢:現金不可超過美金5,000元等值之外幣(旅行支票不限)。

                         新台幣不可超過100,000元。


        3.行        李:以23公斤托運行李一件及7公斤手提行李一件為原則。

        (如超重或高爾夫球具或超過1公尺行李,須依航空公司規定支付運費)


        民航局新修正規定(於 104 年 3 月 9 日生效):

        •藍焰打火機:因藍焰打火機的火燄溫度較一般打火機高,因此禁止上機(

                                    含隨身及託運),違規會被要求當場丟棄。


        •行動電源:需放置在手提行李或隨身攜帶。

        4.由越南撥回台灣:00+886+區碼(去0)+電話號碼


          由台灣撥去越南:002+84+區碼(去0)+電話號碼

        ※溫馨提醒※


        越南參觀廟宇,禁止穿著短褲、短裙、無袖的衣服。敬請貴賓前往參觀景點

        時,多加留意配合,免得無法入內參觀!!

        ※隨身行李安檢新措施※

        ★如您隨身攜帶任何液狀、膠狀、乳狀物體通過行李檢查關卡,您必需以不超過
        100毫升的容器分別盛裝有關物體。旅客必須將上述容器妥善放置在一個容量一

        公升並可重新封口的透明膠袋內。一個容量一公升的膠袋的尺寸大約是20  公分
        x 20公分  (8吋  x 8吋)。

        ★您可攜帶航班上必需的特別食品(例如嬰兒食品、因乳糖不耐症,而需預備的
        食品等)、藥物及其他經醫生證明的液體。保安人員會於行李檢查關卡檢查有關

        物品,並可能要求您證明有關物品為真確無偽或試飲所攜帶的液體。
        ★由於手提電腦及其他電子器材有可能阻礙 X 光檢查,因此您必須將有關器材

        從手提行李中取出以另作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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