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 - 器材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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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江大學第三十二屆屏東校友會組織章程


                                 條文修訂對照表(109 學年度)


             提案十七(器材借用)

                  投票結果             現行條文(108 年)              修訂後條文(109 年)                      說明
              總票數:30             第二章第一條                     第二章第一條                     補上代稱。
              通過門檻:20            本會提供就用器材分為                 本會提供就用器材分為

              同意票數:26            可外借器材(Y)、不                 可外借器材(Y)、不
              不同意票數:4  可外借器材,其詳細內                           可外借器材(N),其
              結果:通過              容請參照本會器材檔案                 詳細內容請參照本會器
                                 本。                         材檔案本。


             提案十八(器材借用)
                  投票結果             現行條文(108 年)              修訂後條文(109 年)                      說明

              總票數:30             第二章第二條                     第二章第二條                     修改符號。
              通過門檻:20            可外借器材借用之優先                 可外借器材借用之優先
              同意票數:26            順序為本會當屆幹部、                 順序為本會當屆幹部、
              不同意票數:4  本會正式會員;本會基                           本會正式會員、本會基
              結果:通過              本會員、其他社團。                  本會員、其他社團。


             提案十九(器材借用)
                  投票結果             現行條文(108 年)              修訂後條文(109 年)                      說明

              總票數:30             第二章第四條第一點                  第二章第四條第一點                  修改文法。
              通過門檻:20            一、預約:需於活動前                 一、預約:須於活動前
              同意票數:28            一週提出申請,器材使                 一週提出申請,器材使
              不同意票數:2  用權已預約登記日期之                           用權以預約登記日期之

              結果:通過              優先順序文原則,且非                 優先順序為原則,且非
                                 經副會長同意一律不可                 經副會長同意一律不可
                                 私自外借。                      私自外借。


             提案二十(器材借用)
                  投票結果             現行條文(108 年)              修訂後條文(109 年)                      說明
              總票數:30             第二章第五條                     第二章第五條                     修改錯字。

              通過門檻:20            借用期限:一般器材借                 借用期限:一般器材借
              同意票數:25            用活動結束次日即須歸                 用活動結束次日即需歸
              不同意票數:5  還,以不超過一週為                            還,以不超過一週為
              結果:通過              限;貴重器材需於當日                 限;貴重器材須於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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