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 - 器材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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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歸還,如遇假日會 借用歸還,如遇假日會
需延期歸還須事先告知 需延期歸還須事先告知
本會副會長。 本會副會長。
提案二十一(器材借用)
投票結果 現行條文(108 年) 修訂後條文(109 年) 說明
總票數:30 第二章第六條 第二章第六條 阿拉伯數字改成
通過門檻:20 罰則:逾時未歸還者, 罰則:逾時未歸還者, 國字。
同意票數:25 每項器材每逾一日罰款 每項器材每逾一日罰款
不同意票數:5 50 元,如經通知仍未歸 五十元,如經通知仍未
結果:通過 還,取消下次借用權。 歸還,取消下次借用
權。
提案二十二(器材借用)
投票結果 現行條文(108 年) 修訂後條文(109 年) 說明
總票數:30 第二章第七條 第二章第七條 修改錯字。
通過門檻:20 借用之社團應檢視預借 借用之社團應檢視預借
同意票數:27 用之器材,如有故障或 用之器材,如有故障或
不同意票數:3 瑕疵應立即通知本會, 瑕疵應立即通知本會,
結果:通過 予以更換或備註說明。 予以更換或備註說明。
另應負財產保養維護之 另應負財產保養維護之
責。如使用不當致損毀 責。如使用不當致損毀
或遺失,需負擔維修費 或遺失,須負擔維修費
用或就用單位自行購買 用或借用單位自行購買
同型器材賠償,或按進 同型器材賠償本會,或
價賠償。 按進價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