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 - 器材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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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歸還,如遇假日會                 借用歸還,如遇假日會
                                 需延期歸還須事先告知                 需延期歸還須事先告知
                                 本會副會長。                     本會副會長。

             提案二十一(器材借用)

                  投票結果             現行條文(108 年)              修訂後條文(109 年)                      說明
              總票數:30             第二章第六條                     第二章第六條                     阿拉伯數字改成
              通過門檻:20            罰則:逾時未歸還者,                 罰則:逾時未歸還者,                 國字。

              同意票數:25            每項器材每逾一日罰款                 每項器材每逾一日罰款
              不同意票數:5  50 元,如經通知仍未歸 五十元,如經通知仍未
              結果:通過              還,取消下次借用權。  歸還,取消下次借用
                                                            權。


             提案二十二(器材借用)
                  投票結果             現行條文(108 年)              修訂後條文(109 年)                      說明

              總票數:30             第二章第七條                     第二章第七條                     修改錯字。
              通過門檻:20            借用之社團應檢視預借                 借用之社團應檢視預借
              同意票數:27            用之器材,如有故障或                 用之器材,如有故障或
              不同意票數:3  瑕疵應立即通知本會,                           瑕疵應立即通知本會,

              結果:通過              予以更換或備註說明。                 予以更換或備註說明。
                                 另應負財產保養維護之                 另應負財產保養維護之
                                 責。如使用不當致損毀                 責。如使用不當致損毀
                                 或遺失,需負擔維修費                 或遺失,須負擔維修費

                                 用或就用單位自行購買                 用或借用單位自行購買
                                 同型器材賠償,或按進                 同型器材賠償本會,或
                                 價賠償。                       按進價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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