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2 - 課室宣導文宣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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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         結         書







        一 、具切 結人                 為向臺 東市公 所申請 無破壞 公共設 施證


                明 ,所呈 附土地 標示及 權力證 明均無 不符情 事,如 有虛偽 申



                報 或經查 證不實 者,願 負刑事 責任。 恐口無 憑,特 立此具


                結  。



        二 、具 結 建築物 施作庭 園綠化 及圍牆 工程, 保證不 會破壞 現有公


                共 設施, 如有毀 損或造 成側溝 淤積願 負清除 及復舊 之責。



                此致


                       臺東市公所






                   立切結書人:                                              簽名                蓋章



                    身分證字號:


                   (公司統編):



                             住址:


                             電話: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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