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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延平鄉「補助鄉民參加公務人員考試考前輔導補習費」申請表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申請人文件備齊時,以本所民政課實際受理日期為主)

           申請人                                     性   □男        身分證字號

            姓名                                     別   □女        出生年月日                    年      月       日

           戶籍地  臺東縣延平鄉           村        鄰                                   號

           通訊處  □同上
          住家電話                                                   手機號碼
          參加輔導
                      □面授 □函授(視訊)
            類別                                      繳交學費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第         次                      金額
          申請次數        每人每年僅能申請 1 次,每一申請人申                               ※學費收據浮貼於申請表後
                      請次數以 1 次為限。
         考試名稱:
         ※准考證正本浮貼於申請表後(公告當年度考試,考畢之翌日起 20 日內提出申請; 惟當年度十二月
         當月考畢者,須於隔年度一月五日前提出申請)
                      茲向延平鄉公所申請「參加公務人員考試考前輔導補習費補助」,本人之申

              切       請資格及應備文件皆屬實無訛,如有欺瞞或做假,除須歸還已領款項外,並
              結       負一切法律責任,特立切結書為憑。
              內
              容
                      此致 延平鄉公所         具                     結    人:(簽名及蓋章)

                                                             勾
                       勾選
                                       文件名稱                  選                       文件名稱
                        處
                                                             處

              應              申請表                                 一個月內個人戶籍謄本乙份(設籍本鄉 1 年以上)
              備              領款收據                                蓋有全程到考章戳之參加當年度准考證正本
              文
              件              補習班開立繳費收據正本                         申請人農會、郵局等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乙份
                                                                 (須註記「與正本相符」並核章)

                             代辦委託書正本乙份(本人親                       補習班上課出席率(80%以上)證明(函授免)
                             自申請者免附)

                                          資格符合、文件備齊准予補助                      資格不符原因:
                審     核  審
                查     發  核                資格不符
                表     金  結
                      額  果           萬      仟      佰       拾      元整$.
                (
            寫   由         /
                鄉
                公                 承                                               業
            )
                所       核         辦                                            管  務
                填       章         人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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