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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延平鄉「補助鄉民參加公務人員考試考前輔導補習費」申請表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申請人文件備齊時,以本所民政課實際受理日期為主)
申請人 性 □男 身分證字號
姓名 別 □女 出生年月日 年 月 日
戶籍地 臺東縣延平鄉 村 鄰 號
通訊處 □同上
住家電話 手機號碼
參加輔導
□面授 □函授(視訊)
類別 繳交學費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第 次 金額
申請次數 每人每年僅能申請 1 次,每一申請人申 ※學費收據浮貼於申請表後
請次數以 1 次為限。
考試名稱:
※准考證正本浮貼於申請表後(公告當年度考試,考畢之翌日起 20 日內提出申請; 惟當年度十二月
當月考畢者,須於隔年度一月五日前提出申請)
茲向延平鄉公所申請「參加公務人員考試考前輔導補習費補助」,本人之申
切 請資格及應備文件皆屬實無訛,如有欺瞞或做假,除須歸還已領款項外,並
結 負一切法律責任,特立切結書為憑。
內
容
此致 延平鄉公所 具 結 人:(簽名及蓋章)
勾
勾選
文件名稱 選 文件名稱
處
處
應 申請表 一個月內個人戶籍謄本乙份(設籍本鄉 1 年以上)
備 領款收據 蓋有全程到考章戳之參加當年度准考證正本
文
件 補習班開立繳費收據正本 申請人農會、郵局等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乙份
(須註記「與正本相符」並核章)
代辦委託書正本乙份(本人親 補習班上課出席率(80%以上)證明(函授免)
自申請者免附)
資格符合、文件備齊准予補助 資格不符原因:
審 核 審
查 發 核 資格不符
表 金 結
額 果 萬 仟 佰 拾 元整$.
(
寫 由 /
鄉
公 承 業
)
所 核 辦 管 務
填 章 人 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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