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6 - 道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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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曰:夫征不复,离群丑也。妇孕不育,失其道也。利用御
             寇,顺相保也。
                  六四当位,有“鸿渐于木,或得其桷,无咎”的现象。李鼎
             祚解释说:四居巽木爻,阴位正直,橡之象也。自二至五,体有
             离坎,离为飞鸟,而居坎水,鸿之象也。
                  象曰:或得其桷,顺以巽也。
                  虞翻认为:艮为小子,初失位,故厉。变得正,三动受上成
             震,震为言,故小子厉,有言无咎也。
                  九五当位以尊,于渐之时,有“鸿渐于陵。妇三岁不孕;终
             莫之胜,吉”的现象。虞翻说:莫,无;陵,丘;得正居中,故
             莫之胜。巽为妇,离为孕,坎为岁;三动离坏,故妇三岁不孕。
                  象曰:终莫之胜吉,得所愿也。
                  上九阳居阴位而失当,于渐之时,有“鸿渐于陆,其羽可用
             为仪,吉”的现象。巽为高为羽,变而成坎,得位可用,而近九
             五之利,故曰“其羽可用为仪,吉”。
                  象曰:其羽可用为仪吉,不可乱也。
                  彖辞有言:渐之进也,女归吉也。进得位,往有功也。进以
             正,可以正邦也,其位刚得中也。止而巽,动不穷也。
                  虞翻认为:三进四得位,阴阳体正,故吉也。功谓五,四进
             承五,故往有功,巽为进。初已变为家人,四已正而上不正,三
             动成坤,为邦,上来反三,故进以正,可以正邦矣。其位刚而得
             中,与家人道正同义,三在外体之中,故称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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