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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颐 中有物曰噬嗑,噬嗑而亨。刚柔分,动而明,雷电合而
                ⑦
             章 。柔得中而上行,虽不当位,利用狱也。
                  释义:口中含物,是噬嗑的象征。噬而嗑之,当然亨通。阳
             刚和阴柔互相分布排列,下动上明,即因动而得光明,好像雷电
             的相合变化才能光明彰著。六五阴爻居上卦中位而积极进取, 虽
             然不合阴阳爻的位置,但有利于决断讼狱。

             注  释——
                                  -
                  *①噬嗑,音 shìhé,卦名,噬是啮食的意思,嗑是合拢的
             意思。②勑,音 chì,同“敕”,告诫;警告。或皇帝诏令;自
             上命下之用词。③屦校,音 jù-jiào,被戴上脚镣;屦,本义指
             用麻、葛等制成的单底鞋。④胏,音 zǐ时,意为带骨的肉脯,或
             剩余的食物;音 fèi 时,古通“肺”。⑤校,音 jiào,枷械。⑥
             颐,专指口。⑦章,有章法,有规律。

             总  论——
                  火雷交加,电闪雷鸣,有鲸吞之象,故授之以噬嗑。
                  所谓噬嗑,食而合之也;显然这是亨通的。大凡天下事,若
             不能亨通畅达的,均因其受阻之故,如能噬断隔阻,其必亨通畅
             达。人世讼狱,亦因其与人事情理产生了间隔而难于通达,所以
             引起争端,若能噬断而和合,即可使争端止息,讼狱澄清而亨通
             畅达了。
                  初九居噬嗑之始,有“屦校灭趾,无咎”的现象。根据象数
             易学家的主张,本卦互卦为坎,坎为桎梏,故有“校”——刑之
             以正其行的象征,又本卦为足,故有趾的象征;初九变阴,则内
             卦成坤,震足不见,所以有灭的象征。凡错误或罪过之始,必起
             于微小之对,累积不已,终至“大罪极恶”之境地,如在其初犯
             小刑小过之时,即能加以脚镣而刑之,使其有所警惕,而诫其大
             恶,促其知过而改,其德之功也。所以《系辞》上说“小然而大
             戒,此小人之福也”。
                  象曰:屦校灭趾,不行也。

                  六二具有“噬肤灭鼻,无咎”的现象。一些主要的易学象数

             自然易                    --  223/323 --                 Sep.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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