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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會議上投票




               ‧  在管委會會議上提出的事項,均可由出席會議的管委會委員,以過 條例附表2第10(2)段


                    半數票通過決議決定。


                     在斷定一個決議是否獲管委會委員以過半數票通過時,無須                                              條例第2B條
                     理會:

                     7  沒有出席會議的管委會委員;

                     7  出席會議但沒有投票的管委會委員;

                     7  空白或無效的票;

                     7  棄權票。






               ‧  每名管委會委員就每項決議均有一票。                                                          條例附表2第10(3)段




               ‧  如果出現同票的情況,則主持會議的人除了原有的一票外,另有決

                    定性一票。









               會議程序





               除條例另有規定外,管委會會議程序須由管委會決定。                                                      條例附表2第10(5)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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