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會議上投票
‧ 在管委會會議上提出的事項,均可由出席會議的管委會委員,以過 條例附表2第10(2)段
半數票通過決議決定。
在斷定一個決議是否獲管委會委員以過半數票通過時,無須 條例第2B條
理會:
7 沒有出席會議的管委會委員;
7 出席會議但沒有投票的管委會委員;
7 空白或無效的票;
7 棄權票。
‧ 每名管委會委員就每項決議均有一票。 條例附表2第10(3)段
‧ 如果出現同票的情況,則主持會議的人除了原有的一票外,另有決
定性一票。
會議程序
除條例另有規定外,管委會會議程序須由管委會決定。 條例附表2第10(5)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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