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4 - 秀洲区人才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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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引才奖励
15.对引荐人才在我市申报入选国家和省“千人计划”“万
人计划”项目、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市“精英计划”项
目的,给予最高 100 万元奖励,奖励经费由所在县(市、区)承
担。
五、工作机制
(一)组织领导
“精英计划”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委人才
办统筹牵头,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分别协同负责实施,通过
每年度制定“精英计划”操作办法组织开展。其中,市委人才办
牵头负责杰出人才团队相关工作、市科技局负责领军型团队相关
工作、市人力社保局负责领军人才相关工作。市“创新嘉兴·精
英引领计划”专项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专项办”)设在市人力
社保局。
(二)评审认定
由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市人力社保局分口子申报受理,
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各自做好各自领域人才和团队申报配合工
作。其中,杰出人才团队项目遴选办法另行制定。领军型团队项
目每年集中申报 1 次,全年评审 1 次。领军人才项目常态化接受
申报,根据申报情况实行动态化集中评审,全年评审 2 次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