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7 - 心臟停止死亡後器官捐贈作業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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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行 DCD 的好處

    然而,若願意投入心力改變,DCD 可以顯著提升國家的器官捐贈率。以英國在

 2008 年到 2018 年間執行 DCD 跟 DBD 的狀況而言,近年來器官捐贈數目皆持續增加。     目前就肝臟移植而言,因缺少死後捐贈,故多採取活體捐贈的模式。倘若能夠推

 且隨著英國推行 DCD 制度越久,醫護人員對此類器官捐贈的熟悉度與執行度都能增加,  廣 DCD 成功,即可減少活體捐贈,不再由健康的親屬,尤其是那些正值青壯年,卻為

 同時民眾也對該器官捐贈模式愈來愈有信心,進而捐贈率大幅提升。   了拯救親屬而動手術的人,來進行活體捐贈手術。



    唯有理解,才有認同。器官捐贈的本質牽涉到,人們為了幫助別人,願意付出多     DCD 的推行並不容易,且 DCD 捐贈器官的品質並不如 DBD。仍要推廣 DCD 的

 少程度的代價。目前國內尚無討論器官捐贈的風氣,導致最後多由家屬決定器官捐贈  原因,在於臺灣的法界和醫界前輩,已指出執行哪種器官捐贈才最為恰當。
 與否。因此,應鼓勵社會大眾,開始理解「何為器官捐贈移植」,思考自己是否願意

 為了別人,在過世前接受額外的醫療介入,甚至改變生命末期的照顧方式。即便每個

 人的答案不盡相同,讓大眾開始思考並理解器官捐贈與移植,仍相當重要。   《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施行細則》第二條

               醫院、醫師施行器官移植手術,應優先考慮以屍體捐贈之器官為之。




                  根據《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施行細則》第二條,醫院醫師施行器官移植手術,應優

               先考慮以屍體捐贈的器官為之。因此,推行 DCD 雖然困難重重,仍值得推行,其不但

               最符合醫學倫理,也能有效提升國家的捐贈器官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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