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我們國家想要推行的是可控制型的心死後器捐(Controlled DCD),也就是
說,由末期病人在死後捐出有用的器官來造福另一群器官衰竭的病人,我們相信社會
大眾的接受度一定會比較高。因為它的前提是器官捐贈者為末期病人,是一群以現今
醫療已經無法治癒的病人。當疾病不可治癒,那麼使用維生醫療會變成無效醫療,基
本上只是延長病人瀕臨死亡的時間,讓病人承受更多瀕死過程的不適。所以此種器官
捐贈方式(Controlled DCD)比較能夠被此時此刻的臺灣社會大眾所接受,也是我們
希望能積極推行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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