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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 2020 年起,面對低利率、游資充裕與熱錢投資的環境,結合剛性購屋需
求的增加、長期投資置產及短期炒作行為,住宅市場需求激增,進而推高房價。
這種情況既反映了制度結構性問題,如低利率政策與金融監管的不足,也顯示人
為行動的影響,包括投資者和炒房者對高回報投資渠道的追求。這表明高房價和
空屋率的問題是制度設計與個人選擇共同作用的結果,需要政府和監管機構透過
政策調整和監管措施來平衡市場,以減少市場過熱和泡沫風險,並考量市場參與
者的行為及其對策略的反應。
綜上所述,高空屋率是由制度結構性問題與人為行動相互作用的結果。制度
結構包括房地產市場的監管機制、經濟政策、以及對外部衝擊的應對策略,而人
為行動則涵蓋了從投資者到普通屋主的行為。這些因素結合起來,形成一個循環
反饋系統,不僅影響房地產市場的穩定性,也反映經濟與社會的健康狀態。社會
結構的變化(如經濟波動、房地產市場情況)和個體行動(如購房和投資決策)
是相互影響。經濟的不確定性和房地產市場的波動會直接影響人們的投資和購房
行為,這些行為反過來又會對房地產市場產生影響。這種循環的互動模式有時會
導致高空屋率的增加,特別是在經濟衰退或市場過熱時。因此,解決高空屋率問
題不僅需要個人行為的調整,更需要從制度層面進行深入的改革與創新,政策制
定者需要對這些社會結構和個體行動之間的互動有深刻的理解,並制定針對性的
政策來調節房地產市場,以期達到供需平衡,減少空置率,以達到房地產市場與
經濟需求之間的長期平衡。
圖 2 臺灣 1980-2020 社會結構與個體行動的互動對高空屋率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