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 - 04-7漫談慈悲梁皇寶懺電子書_卷四_顯果報第七之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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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連到了恆河邊,眾餓鬼見菩薩來了,爭相請問自己的
往昔因緣。有一個鬼問,自己一生到鬼界就飢渴難忍,除
吃糞喝尿無有可食。還被大鬼打,不能靠近,是何原因?
目連說,過去你在人間作佛圖主(佛圖:寺院、精舍等
三寶處,佛圖主即寺院主事的人) 的時候,有一天來了
乞食的比丘,而你吝嗇,不留他吃飯,等乞食比丘走後,
你才給原來的舊住開飯,讓那位乞食比丘餓著肚子走了。
道場本是十方的道場,由信眾供養十方僧眾,而你卻慳吝
無道,所以受此餓鬼報。此報之後,還要到地獄去受極惡
報,了你的罪業。
我們說的供養佛法僧的「僧」是隨佛出家的一切僧眾,信
眾供養的錢物都屬於十方僧眾共有,如果你只供養其中某
一個比丘就不如法。寺院裡的比丘若接受了信眾供養,必
須交公。若認為是供養自己的,留作私用,即為盜取僧
物。
作師父的,不能認為你收的徒弟就是皈依你自己的弟子,
你只是代佛收徒的皈依師。居士可以引度白衣去皈依佛法
僧,不可自己代表僧團授皈依。佛教的道場都是十方信眾
的道場,不能將不屬於自己這一宗的信眾拒之門外,如果
你認為自己只是某人的徒弟或者是某某宗的弟子,自己所
在的道場是某人或某某宗的道場,都是錯誤的知見,信眾
共同的老師是釋迦佛,四眾都是佛的弟子,道場也都是十
方道場。拉幫結派、各立山頭者,如提婆達多,分裂僧
團,必然罪墮無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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