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28 - 弘一大師傳_電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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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前函。此信寫於永春城東桃源殿。師於舊曆二月二十五日抵達永
春,在城區桃源殿掛單三天,並講演一次,於二十八日抵永春西境
蓬壺山中。
(84)丏尊居士文席:惠書誦悉。《護生畫集》,擬先依舊本影印,
僅題字重寫,已由佛學書局承印。子愷居士所述之意,擬俟時事安
靖,再進行可耳。拙書若干紙,稍緩,俟友人入城時寄奉。朽人於
前月餘,寄居永春山中。以後惠函,乞寄福建永春縣蓬壺鄉弘一
收,即可達到。謹復不宣。四月十四日。音啟。──原書簡之八十
三。
續前函。
師所記發信日期,照前函推算,應該是「陰曆」。照陽曆計算,師
於四月十四日由泉州到永春。本函訂日期為「四月十四日」,並且
「安居山中已有月餘」,當然用陰曆記時間。只有這一年,有幾封
信,師用陰曆日期,而未加註明為「陰曆」。
(85)丏尊居士淵鑒:前復書,想已收到。拙書已就。計五言聯八
對,七言聯二對,讀律室額一紙,橫幅二紙,斗方一紙,小堂幅
(長二尺)二十紙,大堂幅(長二尺餘)二十二紙(內有一紙仲鹽
款),共計一包,俟有妥便,送至郵局掛號奉上,或須稍遲也。以
後暇時,再為續寫奉上。茲有懇者:便中託人至功德林佛經流通處
(以前在北泥城橋,未知今遷移否?)請購《四分律行事鈔資持
記》一部(計二十冊),價約十圓左右,乞護法會施資,即託功德
林用皮紙包裹兩層(恐路遠破損),付郵掛號寄下。倘功德林無
有,再向佛學書局詢問,以功德林所存者為善也。以後通訊:寄福
建永春縣蓬壺鄉華記藥店轉普濟寺。音啟。四月二十二日。──原
書簡之七十三。
續前函,信中為陰曆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