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29 - 弘一大師傳_電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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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丏尊居士道鑒:惠書誦悉。《問答》一冊已收到。承詢所需,
至用感謝。朽人近居普濟寺中,所有用款,皆由寺中支付。寺中住
持,兼任南洋寺務,故常寄款資來,以助寺用。《畫集》緣資五百
圓,亦其所募集也。故尊處施資,現不需用,乞勿寄下,謹謝,並
復不宣。五月十二日。音啟。──原書簡之八十八。
續前信,信中日期為陰曆。
信中所稱「寺中住持」,乃一九六二年四月圓寂於菲律賓的性願法
師。
(87)丏尊居士澄覽:惠書兩通,於今午同時收到。信箋稿寫奉。刻
木版時,乞勿移動其地位。(印章亦勿移動。)因字形配合,及筆
氣連貫處,皆未能變易也。《護生畫集》流布,承代謀劃,甚感。
朽人居深山中,諸事如常。永春及泉、漳等處居民,多朝散暮歸,
唯營夜市,以避機彈,至可愍也。信箋稿之字句,皆出於《華嚴
經》。乞代達无我居士,並希致候。不宣。音啟。六月十九日。
──原書簡之七十九。
續前函。信中日期為陰曆。
(88)丏尊居士澄覽:惠書誦悉,至用歡慰。書件,附掛號郵奉。以
後暇時,擬多寫結緣之書幅,俟時局平靖即可郵寄也。承詢所需,
甚感。現無所需。居深山高峰麓,有如世外桃源,永春亦別名桃源
也。謹復,不備。農曆中秋後二日。音啟。附一箋及經名三紙,乞
費神轉交蔡丏因居士,彼昔居「法界環龍路三十號」,近未通信,
未審住所,乞轉詢之。附白。──原書簡之七十二。
續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