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27 - 弘一大師傳_電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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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也,不宣。立春前一日。演音啟。──原書簡之七十七。
續前信。信上日期,所記為立春前一日。民國二十七年一年兩頭
春。正月初五立春。十二月十七日又立春。此信當在陰曆十二月十
七日(立春)前一天。即十二月十六日寫。
安溪縣長石有紀,筆名劍痕,曾於二十七年陰曆十一月間,在承天
寺大師單房內,見舊日老師,石於二年後,復調惠安縣長。
民國二十八年函
(81)丏尊居士文席:今日已六十矣。今歲擬多寫字結緣。便中乞惠
施廿金,以備購宣紙及其他需用。拙書一紙,附奉慧覽,不宣。己
卯元旦晨。演音啟。近來身體較前強健,齒力目力皆佳,足力更
健,無異少年。但精神頗呈老態耳。知念附聞。──原書簡之九十
二。
本函寫於陰曆己卯二十八年元旦。二十八年,師虛歲六十。
師仍在泉州承天寺,受永春佛界敦請,訂於陰曆二月底,去永春。
(82)丏尊居士文席:惠書誦悉。承施資至感。茲奉上拙書十二紙,
乞受收。下月尚須在泉州講經,往永春之期未定。謹復不備。正月
二十九日。音啟。──原書簡之八十一。
續前函。師去永春,似已在另函告知丏尊,而此函在原書簡中未
收。
(83)惠片誦悉。前日已移居永春。距泉州百數十里,為閩南最安穩
之地。山奧地僻,古稱桃源。明日即往鄉間居住。以後通訊乞寄福
建永春縣蓬壺新市場華記寶號轉普濟寺弘一收。舊二月廿七日。音
啟。──原書簡之八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