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22 - 弘一大師傳_電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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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前函。
(68)丏尊居士道席:前復函,想已收到。青島市面已漸恢復。曾向
中華書局領款,彼云:未曾接上海開明之信及電話,現不能領取云
云。其他之某堂書店之款,已經領到。將來若乘火車南下,頗費周
折,費昂而多勞。擬改為乘船,或直往廈門,或先到上海。北地冬
春嚴寒,非衰老之軀所能堪也。謹復不宣。若往上海,擬暫寓泰安
棧,(新北門外,馬路旁,面南,其地屬法租界之邊也,某銀樓對
面,與新北門舊址斜對門,在其西也。)即以電話通知仁者,當獲
晤談也。舊八月初八。演音啟。──原書簡之六十二。
續前函。(69)兩處之款,皆已領到。值此時局不寧,彼等能如此損
己利人,情殊可感。數日後,即乘船返廈門。因有往香港之大輪
船,或停廈門,故不能往上海矣。謹復,不宣。中秋夕。演音啟。
──原書簡之六十三。
續前函。弘公終於九月(據傳貫法師日記中記載)離開青島,於途
中仍經上海,停留數天,並與丏尊會晤,老友舊地重逢,倍感歡
欣,留影紀念。
師起程日期,大概是陰曆八月二十以後,九月半到廈門。中間在上
海待了三四天船期。(傳貫法師記載:九月半由青島回廈,這九月
半,該是到廈門的日期,而不是起程的日期。)
(70)在滬歡晤,為慰。前日安抵廈門,途中毫無障礙。以後通信,
寄廈門中山公園妙釋寺轉交萬石巖弘一收。謹達不宣。錫琛居士乞
代致候。十月十八日。演音上。《金剛經》一冊,別郵奉,乞收
入。若能常常讀誦,自然身心安寧,無諸煩惱也。附白。──原書
簡之六十四。
續前函。文中日期,是陽曆。因為照傳貫法師的日記,回廈門是
「九月半」。錫琛,為開明主人另一名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