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17 - 弘一大師傳_電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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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往返,約需二十天。




                   (57)惠書誦悉。宿疾已由日本醫學博士黃丙丁君(泉州人,外科專

                   門)診治,十分穩妥,不久即可全愈,希釋懷念。「其中堂」信已
                   直接寄去。江翼時居士所寄之書,已收到。種種費神,至用感謝。

                   不宣,演音啟。往黃博士處診治,乃由友人介紹,已去十餘次,用
                   電療及注射等需費甚多,將來或唯收實費,或完全贈送,尚未知
                   悉。俟後由友人探詢清楚,再以奉聞。附白。──原書簡之三十

                   五。




                   本函之前,仍應有一函,但付闕。本函未註明寄發日期。根據大師
                   在南普陀講〈南閩十年之夢影〉一文,師於二十五年正月扶病到南

                   普陀。依此前後信中推測,大師來廈門,當在正月底。但離開草庵
                   時,並未發現給丏尊信,如有,便付之遺失。


                   本函係到廈門南普陀後二十天到一個月發出。可能在陰曆二月中下
                   旬,或陽曆三月下旬。到廈門,目的是講律兼療病。




                   (58)丏尊居士道席:前復明信,想已收到。宿疾約再遲一月,可以
                   全愈。此次請黃博士治療,彼本不欲收費,惟電火藥物等實費,統

                   計約近百金,若不稍為補助,似有未可。擬贈以廈門日本藥房禮券
                   五十圓一紙,及拙書等。此款乞便中於護法會資支寄惠施,至用感

                   謝。此次大病(內外症併發)為生平所未經過,歷時近半載,九死
                   一生。雖肉體頗受痛苦,但於佛法頗能實地經驗,受大利益,亦昔

                   所未有者也。謹陳不宣。三月廿八日。演音疏。以後通訊,乞寫
                   「廈門南普陀寺養正院轉交」。後天起,在此講律,約一月餘講

                   畢,移居鼓浪嶼。通信處仍舊由養正院轉。──原書簡之三十四。




                   續前函,當在前函寄後數天發出,未等丏尊覆信。師將於病癒後,
                   受聘去鼓浪嶼日光巖閉關。




                   (59)惠書誦悉。承施資請辭彙,至感。拙書附寄上,乞收入。晚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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