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16 - 弘一大師傳_電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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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草庵後,師臂部潰爛,寒熱交加,病重,臥床不起。
民國二十五年函
(55)丏尊居士道席:一月半前,因往鄉間講經,居於黑暗室中,感
受污濁之空氣,遂發大熱,神志昏迷,復起皮膚外症極重。此次大
病,為生平所未經過,雖極痛苦,幸佛法自慰,精神上尚能安也。
其中有數日病勢凶險,已瀕於危,有諸善友為之誦經懺悔,乃轉危
為安。近十日以來,飲食如常,熱已退盡。惟外病不能速愈,故至
今仍臥床上不能履地;大約再經一二月乃能痊愈也。前年承護法會
施資請購日本古書(其書店:為名古屋中區門前町其中堂),獲益
甚大。今擬繼續購請。乞再賜日金六百圓,託內山書店交銀行匯
去,購書單一紙附奉上,亦乞託內山轉寄為感。此次大病,居鄉間
寺內,承寺中種種優待,一切費用皆寺中出,其數甚巨,又能熱心
看病,誠可感也。乞另匯下四十圓,交南普陀寺廣洽法師轉交弘一
收(但信面乞寫廣洽法師之名,可以由彼代拆信代領款也)。此四
十圓,以二十圓贈與寺中(以他種名義),其餘二十圓自用。屢荷
厚施,感謝無盡。演音啟。舊正月初八日。以後通訊,乞寄「廈門
南普陀寺廣洽法師轉交」。余約於病愈春暖後,移居廈門。又白。
──原書簡之三十三。
續前函,本函寄自草庵病中。
(56)丏尊居士:惠書誦悉。承施多資,至用感謝。前擬贈與草庵二
十圓,彼不肯受。今擬以物件等(價約近十圓)贈奉,其餘十餘
圓,即由音自受用也。宿疾已漸愈。以後通訊,乞寄廈門南普陀寺
養正院廣洽法師轉交弘一,至為穩妥。雖偶雲遊他處,彼亦可轉送
也。前奉託諸事,諸承費神,感激無盡。謹復,不宣。演音疏。
──原書簡之五十九。(此函在原書簡中重列為五十八,致令總目
漏列一函,今改正,以下各函類推。)
續前函,但未書日期,當在陰曆正月下旬。因已獲得丏尊寄款。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