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 - 1140325環境敏感地區與地質敏感區的開發行為解析(電子書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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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環境敏感地區沿革












                                           71~73
                                           年原計             尚無相關規定。

                                               畫



                                                           以加強土地資源保育為前提,嚴格管制山坡地、森林及各

                                           84~86           類環境敏感地之開發行為,將土地依資源特性分為「限制

                                           年一通             發展地區」及「可發展地區」。




                                                           依循一通,依據土地資源之主、客觀因素,劃歸「限制發

                                             99年           展地區」、「條件發展地區」及「一般發展地區」等3類,
                                         變更一通              並配合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進行重疊管制。




                                                           考量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法令並無禁止或限制土地開發利用

                                           102年            或使用分區變更之規定, 該計畫將「限制發展地區」、
                                         全國計畫              「條件發展地區」統整為「環境敏感地區」,並按其敏感


                                                           程度分區為二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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